弟兄們好,
今天是船員維權成功歷史的一頁, 工會又來到立法院,要求中鋼運通償還船員的退休金,本次非常感謝洪申翰委員這次大力相助,協助邀請勞保局代表一同出席記者會,一起商討如何處理中鋼運通公司高薪低報,侵占船員退休金的問題,在這裡我們也特別感謝勞保局,堅持做正確的事,長期協助勞工揪出惡劣資方,勇於任事,堪稱是全國公務人員的表率,還台灣船員一個公道。也特別感謝主持人柏謙研究員居中協調,讓習慣性潑髒水模糊焦點的卑劣行逕得以被揭穿,還給工會ㄧ個公道。
第一線船員為航運公司付出青春與血汗,但是中運公司用薪資結構的方式,將常態性應該計入退休金的工資,用『特別獎金』的名目,短付船員的勞退新制退休金。
根據工會採用最保守的試算方式,將工會共460多位會員,依照各位船員計算當時的職級對應的所得試算,試算出在這15年間,保守估計中運公司少提撥1.4億元新制退休金,這僅僅是以中運工會會員計算出的結果,若再加計15年來中鋼運通離職或退休的船員,遭到中運公司違法高薪低報的船員超過千人,總金額數億新台幣。
針對特別獎金的部分,勞保局、訴願會、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全部毫無例外地認為特別獎金一就是工資,最高行政法院也講了很清楚特別獎金一具有勞務對價性及經常性給與的性質,毫無疑問的就是工資。
勞保局副組長當場分享船員的特別獎金在勞保局的判斷裡,就是具有勞務對價性、經常性,這在行政機關的判斷中很明顯的就是工資,就該作為勞退金提撥!
洪申翰委員表示,在衛環委員會排審勞退條例,各黨的委員都在討論勞工的退休老年安全問題,像是勞退目前的提撥率會不會太低,以及許多雇主高薪低報,可能會造成勞工老年可能經濟安全會有問題。而在中鋼運通的判決中,法官也強調,立法者基於船員工作性質與陸上工作不同,而有在船員法中明訂船員的報酬結構包括薪津及特別獎金,但是對於該提繳的退休金額其實跟勞工是一樣的,並沒有做不同的規定。也就是說,在退休金的保障上,勞工跟船員是一樣的,沒有什麼理由去做特別對待。
洪委員強調他沒有特別偏袒哪一方,一切依照法律規範、依照判決,最高法院已經判決定讞了,對於國營事業中鋼是好事,不用再四處奔走搞公關,只要依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結果將退休金還給船員所有問題都能順利解決。
劉梅君教授則表示,中鋼運通如此諾大的企業,年營收200多億元,最近大家都在吵廉恥的問題,中鋼運通公司今天的行為就是無恥,欺負底層船員,一個人扣個幾千塊,這樣的企業真的是非常可惡。
蔡晴羽律師作為長期協助中運工會船員,在船員勞動訴訟第一線的戰友,今天也到場指出最高行政法院明確指出,特別獎金屬於船員因特別工作而獲得報酬具有勞務之對價性,且具有制度上經常性固定給予,屬於勞基法上工資,即應納入退休金提繳計算。中運公司仍然拿被廢棄的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判決,說特別獎金並非工資不用納入退休金計算,但中運沒有提到最高法院 110 年度台上字第 2704 號民事判決(關松屏案)及最新112年11月23日作成最高法院 112 年度台上字第 245 號民事判決,均認為船員之「退休金」之平均工資應依勞動基準法有關「工資」標準,即是否具有勞務對價性、經常性要件來作判斷。所以不論是最高行政法院抑或是最高法院一致見解就是特別獎金一屬於工資應計算退休金。
中運公司財大氣粗,拿著股東的資本,違法高薪低報佔了勞工便宜,還想耍賴不承認,拖一天是一天,因為他知道個別船員要去訴訟爭取這些少繳的退休金,很麻煩、很辛苦,他們要賭勞工不會站出來追討這筆錢!
大家都知道中鋼集團是官股民營公司的模範生,而中運公司更是中鋼集團獲利最佳的金雞母,實質國營的中運公司從成立至今高獲利,卻持續苛扣船員退休金,工會爭取的並不是高於法律的勞動條件,僅是要求中運公司符合法令規範的最低標準,但其非但未以身作則樹立典範,反而知法犯法、持續擺爛、知錯不改。甚至在勞資會議中,中鋼運通公司也不否認公司在員工勞退金上高薪低報的事實!可知中鋼運通公司不是不小心、或偶一犯之,這是中運公司運用制度長期違法苛扣船員退休金的問題,甚至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至今,中運工會發函要求中運公司補足船員勞退金提撥,至今尚未得到中運公司回復。
因此,我們也當場要求
1. 依法,中運公司應立即補繳(追溯至少15年以上)違法高薪低報而少繳、積欠全體員工的勞工退休金總金額。
2. 勞動部及勞保局應主動全面撤查中運公司現有海勤員工(即船員),其勞工退休金遭中鋼運通公司違法提撥少繳之情況,並監督要求中鋼運通公司限期補足違法欠繳的員工勞退金。
3. 在黃姓員工一案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定讞後,後續必然將衍生出中運公司必須補繳上億元違法欠繳之員工勞退金支出,工會要求中運公司的母公司-中鋼公司,應在編寫今年度公司年報時,清楚載明因子公司中運公司此案違法定讞,後續所可能衍生必須支付上億元的費用的『重大事項』,對社會大眾與投資人公開說明。
The Bureau of Labor Insurance, the Appeals Committee, and Taiwan’s highest courts unanimously affirm that "special bonuses" qualify as wages and must be included in retirement pension calculations.
Legislator Hung Shen-han emphasized that enforcing this ruling is crucial, urging CSE to comply rather than engage in further disputes. Legal experts criticized CSE’s continued evasion, highlighting its deliberate underreporting of wages to minimize pension payouts. Despite its substantial annual revenue, CSE has systematically withheld retirement funds, exploiting seafarers while ignoring clear judicial mandates.
Today at the Legislative Yuan, the union issued the following demands:
- CSE must repay all underreported retirement funds, retroactively covering at least the past 15 years.
- The Ministry of Labor and Bureau of Labor Insurance must conduct a full review of retirement contributions for all current CSE seafarers and ensure full repayment.
- China Steel Corporation, as CSE’s parent company, must disclose this legal violation in its annual report, outlining the financial impact.
Seafarers will not be ignored—the fight for fair treatment continues.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g4kjFOAfj8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7640733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671362
https://tw.news.yahoo.com/%E5%B7%A5%E6%9C%83%E8%B3%A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