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06.27 / 2023
針對中鋼運通112.06.26中鋼運通說明稿之澄清稿

1.有關船員資格、訓練及發證、福利事項都必須參考STCW2010公約、國際海事勞工公約、國際勞工組織公約規定,相關規定均無禁用外籍船員限制,而近年來主要船舶持有國家(如日本、希臘、德國等西歐國家)船員日益減少,在船舶航行有最低船員人數限制下,故透過船員管理公司指派外籍船員執行運務,確保船舶正常營運,不僅是船運界趨勢,也更能保障船東與船員權益。

中鋼運通企業工會回覆:

工會主張是使用中國籍船員所引發的國安危機,與國際間有無相關公約係屬二事,況如果以無公約禁止使用外籍船員為由,同理之下,亦無公約禁止不使用外籍船員,僵持於此並無意義。

又公司主張「而近年來主要船舶持有國家(如日本、希臘、德國等西歐國家)船員日益減少,在船舶航行有最低船員人數限制下,故透過船員管理公司指派外籍船員執行運務」,此事是否真實姑且不論,退言之,日本、希臘、德國等西歐國家航商缺船員與我中華民國有何干係?現實是中華民國籍船員在岸等不到上船機會,實習生苦無找不到船舶實習,以外國相異的背景事實作為我國政策之論理基礎,無視國土之內現實,讓人難以想像列位航商是外國航商還是台灣航商?

2. 中華海員總工會747期海員月刊登載之「台灣船員之國際化發展」文章指出,本國籍船員供不應求,國內主要航商雇用本國籍船員比例約15%,另85%透過國外船員管理公司指派外籍船員執行運務,而中運公司外籍船員僅約佔總船員人數10%,換言之雇用本國籍船員比例近90%,為國內主要航商中最高。

中鋼運通企業工會回覆:

747期為105年1月刊載於海員月刊,公司以彼時數據回應工會此時質疑,除了混淆視聽外,有何意義?為何不提供今(112)年或去(111)年之數據?工會所提出之數據皆為今(112)年4月,若要爭執相關數據,請公司提出最新之數據。

3. 大陸籍船員係在中運所屬巴拿籍船舶上服務,由於船員管理公司所服務的客戶均為國際主要航商,如不依指揮調度,任意將船駛往其他地區將導致信譽受損,此種以非法或甚至以暴力方式挾持巴拿馬籍船隻、改變預定航行路徑的做法,已涉嫌進行海盜行為,不僅可能遭其他國家軍艦盤查、逮捕,我國軍艦亦有能力制止此種行為。此外,中鋼公司原料均有安全庫存,且分散於其他自有船舶或外租船載運,可因應各種風險。

中鋼運通企業工會回覆:

首先,挾持船舶改航確實違反國際法,但戰時難以期待中共遵循相關公約,再者兩岸之究竟為兩國或一國,國際間素有爭論,友中國家之軍艦在戰時是否願意協助「盤查、逮捕」,還是會將之視作一國之內之紛爭?

又,船舶改航一瞬之間,及時攔截難度極大,工會自然希望我國海軍具有能力預先制止,但工會想請問中鋼運通公司,貴司聲明中提到「我國軍艦亦有能力制止此種行為」,是否能理解為代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對此進行保證,保證國防部在戰時,無論何時何地都能阻止挾持船舶改行事件?

再者挾持船舶改航僅是工會舉出危及國安之例一,戰時召回國民、撤僑並不違反國際法,彼時之問題不過從無船無人變為有船無人,依然存在島外資源無法持續輸入我國之困境,大量使用外籍船員,使國籍船員改行,戰時召回國民、撤僑之後的台灣航界,又有多少量能支持戰時運輸。

4. 中運公司近年來新造的 8 艘船舶,包括中鋼榮耀輪、中鋼光輝輪、中鋼領先輪等,交船後全部皆登記為本國籍輪,並於 2016及2017年陸續將 5 艘巴拿馬籍船舶轉為本國籍。2021年起,受到新冠疫情影響,疫情期間本國籍船員調度困難,為維持運務執行需要,中運公司將 5 艘國籍輪陸續轉為巴拿馬籍,適度透過船員管理公司指派外籍船員執行運務,確保船舶航行無虞。以本年5月底中運的船員總數計算,中運船員共計約545名,其中陸籍船員比例僅10.3% (63名),國籍船員比例逼近90%。此外,中運公司現有本國籍船舶數占比仍係國內主要遠洋航商中最高,顯見中運企業工會指出中運公司帶頭大量將船舶掛在他國籍乙事不符事實。

中鋼運通企業工會回覆:

從上述聲明可以自證,近年國籍轉外籍確有其事;外籍轉國輪卻是5年前事,所屬船舶轉成外籍便大量使用中國籍船員,對於此點公司之聲明迄今亦未否認,顯見確有其事。公司不思改進,卻僅執著於「是否為帶頭」之用語,大玩文字遊戲,工會對此明確回應:中運作為中鋼百分百轉投資之子公司,屬泛國營企業,肩負社會責任,任何行為不論程度、無論多寡,祇要作出任何行為,都對於同行有示範之作用,向上便共同發展、向下便共同沉淪,多少航商是因為中運敢如此作為,便群起效尤,中運所爭執者,便是無視於自身作為泛公營的社會責任。

5. 中運公司透過船員管理公司指派外籍船員執行運務,係依交通部航港局頒布之「外國籍船員僱用許可及管理規則」辦理。中運公司10艘巴拿馬籍船舶共約進用 189名船員,僅有63名陸籍船員執行運務,船上其餘 126 名船員皆是本國籍,佔比達67%;另,中運公司12艘本國籍船舶,僅有4 名印尼籍船員,本國籍船員比例更高達 98.4%。此外,今年執行中運公司運務之63名陸籍船員,相較去年底78名更再減少15名,顯見中運企業工會指出中運公司大量聘僱中國籍船員取代本國籍船員乙事,亦不符事實。

中鋼運通企業工會回覆:

本會提供之記者會稿中所提中運所屬所有船舶中,中國籍為近四成,聲明稿則自認為33%,數據相差低於不及半成,益徵工會所言確有其事。又,聲明稿仍未否認工會對於「中鋼運通公司自2015年起,在所增加的五艘船藉掛於巴拿馬的『權宜船』船舶(中鋼榮耀輪、中鋼光輝輪、中鋼領先輪、中鋼遠見輪、中鋼探索輪)當中,所聘用的本國籍船員人數僅51人,中國籍船員的人數則高達45人。」,顯見公司深知工會所言非虛,僅能以靠其他數據迷惑大眾,顧左右而言他。

最後,所提到今年執行中運公司運務之63名陸籍船員,相較去年底78名更再減少15名,是因為今年中運公司又賣了2艘船舶所致,否則去年雇用中國籍船員人數最多達到近百位,新聞稿皆為矯飾之詞。

6. 有關中運企業工會憂心中國籍船員可能將船運資訊轉為其他用途乙事,實務上相關船運航線、載送品等資訊皆可從船訊網查詢得知,屬於公開資訊。

中鋼運通企業工會回覆:

戰時各艘船舶之管理及運用與承平時期相異,「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所提到相關演習,有船舶與各機關協動,船長、船員勢必會知悉一部或全部國防資訊,所涉及之國防秘密與航線、載送品資訊不可同年同日而語。明顯公司至今仍持續以商業思維判斷國安問題,明顯工會與公司之溝通頻率在不同層次,望公司正視之。

工會並非要針對中鋼運通公司,今日國安議題事涉全國航商及國家航運政策,工會確知中運公司無法代全國航商承擔此議題,祇是中運既然現在與一眾航商共同沉淪,大量使用權宜船、大量使用中國籍船員,在守護國安的路上,中運工會肩負工會社會責任,自然會站在對台灣社會有利的一方,望中鋼運通公司回頭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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