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弟兄報告重大的好消息:
今天交通部航港局邀請工會就船員不定期契約草案範本進行意見交換,本次由王慶宏理事長、陳柏謙研究員、潘宗璿副秘書長代表工會前往航港局南航中心,本次航港局誠意十足,由先前接收陳抗陳情書的航港局船員組副組長李宸宇、林澄政科長、蔡伯言技正及主筆草案的承辦人覃凱林小姐專程由台北總局南下高雄與本會交流,中運工會是航港局針對草案交流意見的第一站,足見交通部對於工會弟兄的重視!
實際上當工會於12/4號預先收到航港局提供給工會的草案時,心裡除了感動還是感動,工會最初提出的九條修正意見航港局全數被採納,證明工會句句在理,證明只要所有船員弟兄團結起來,工會就能讓政府看到我們的要求,正視我們的聲音。
這版本草案可說相當的保護船員,幾乎無可挑剔,除了本次草案並沒有規定船員下船後,航商多長的時間內要將船員派上船,此點也在工會的要求下,航港局承諾上限為6個月,6個月內航商一定要派船員上船;以及航港局可能是求好心切,特別在草案中提到船員下船後可以去往別處工作,但是工會必須說,不定期契約的岸休是為了讓船員在高強度勞動後,有足夠的休息,不是為了讓船員賺兩分薪水,如果這樣導致船員持續工作,反而不利船員的身心維持,航港局當場也承諾修正。
本次航港局誠意十足,工會也以禮相待,只要是為船員好,都可以是工會的朋友,今天的航港局可以是說所有海員的朋友,讓我們船員、工會、政府三方協手合作,加速船員不定期契約的生成,未來若有來自政治力的壓迫,本會將公佈名單並發動罷免連署,懇請全台灣船員一起監督與催生屬於你們工作權保障的契約誕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