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弟兄好,
今天非常感謝所有蒞臨27屆第2次航海節感恩船員餐會,也感謝全體船員在各自崗位的辛勤付出,因為有第一線船員的付出換得了航運界年終40-60個月,兩年100個月,還有被錢砸醒的榮景。但是!各位船員有享受到這些獲利嗎?沒有!難道船員就不應該共享這些獲利嗎?答案當然是肯定的,只是既得利益者長期漠視船員應有的權益,岸上勞工現在享有的勞基法、職災相關法律,都不是天下掉下來的餡餅,而是早期工運前輩們用血淚抗爭換得的,那怕街道上的路燈或是交通標誌,全都是前人感受到不公抗爭而得的成果,早期台灣碼頭工人工會與資方強悍爭取權益的過往與繁盛的漁業船員榮景,但現在都消失了,原因就是缺乏全面的立法保障,船員法修法時沒有把漁船船員納入船員法當中,現在看到台灣的漁船船員都是小舢舨,遠洋全部都是外籍移工,為什麼會這樣?台灣明明以海立國,但我們的主管機關及民意代表都不願意幫船員說話!公司是由資方出錢,船員出力,創造出來的利潤當然應該共享,但今日台灣因為勞資極度不對等,所以所有好處都讓資方拿去,大家若持續鄉愿,很快台灣的商船船員也會被外籍移工取代,而步上漁船船員的後路,海運業是傳統產業,而現在的科技已發展到AI時代,很多新科技、新技術出現,都有可能取代我們,我們需要靠立法跟全台人民的關懷,才能保障我們船員,這也是中運工會這三年來持續躍上媒體版面,參選海員工會、與航商資方衝突不斷的主因,因為船員需要有一個能為大家發聲的管道,中運工會跟海員工會高分會就是這樣的工會!
今天我在門口迎賓,許多弟兄見到我的第一句話都是都跟我說辛苦了,但是我需要說,工會要幫你們爭取的遠不如你們現在看到的,我們距離成功還遠得很。可能今年、可能明年、可能十年,但無論如何這件事情就是需要有人做,船員就是需要不定期契約的保障,船員在同一間公司服務三、四十年,怎麼可能單憑一份定期僱傭契約就認定是約聘工?如果今年航港局不定期契約範本通過了,相信大家都能享有更好的福利與工作保障,做一個有尊嚴的船員!屆時,當船員在岸休假而航商每個月都要給付岸上薪水的時候,壓力都會在資方身上,他們會求著各位休息完了之後,趕快安排上船!
今日大家有聽說那位船員跑船跑到發財了嗎?應該都沒有吧!主要原因就是因為現在定期契約下船等同失業,不但沒有薪水,甚至連最基本的社會福利保障都沒有,因為沒有勞健保,船員下船因病過世或是上船途中出車禍,公司完全不用負責,也都是定期契約造成的,這很糟糕也非常可惡!
所以現在中運工會與海員工會高分會在做的就是捍衛船員勞權的公平正義,各位的勞動權益落後陸地上勞工三十年,更別提歐美先進國家船員,各位應該要勇於作夢,如果大家都不敢作夢,海運業就像是在加護病房很迷指數九。從我本人一開始組織工會時,大家都覺得工會沒有用,無法改變什麼,直到今天相信中運工會的弟兄都應該能感受到工會的重要性,我可以跟各位保證每一位幹部都初衷不變,只要大家攜手堅持,將離成功越來越近!今天是工會團結的開端,我相信只只要我們堅定的朝向目標邁進,終點就在不遠處!
最後要特別感謝今日所有高分會與中運工會的所有工作人員,以及邵允亮顧問、劉梅君顧問、許福利理事長蒞臨同樂並為台灣船員加油打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