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兄們好,
今日工會接受媒體記者的採訪邀請,進行線上的採訪,這已是工會今年第三次接受採訪。隨著工會近年來不斷奔走,已成功將台灣商船船員勞動權益議題揭露給社會大眾,採訪議題從法令適用性、勞動條件、契約定性、薪資待遇、職業災害等面向進行報導。特別是工會3月舉辦國際研討會及6月立法院記者會之後,越來越多的記者朋友與新聞媒體對於船員議題表示關注。今日採訪的記者便是在立法院記者會之後,主動與工會聯繫表達想要採訪的意願。
今日採訪主要著重船員工作所面臨的職災與航運公司管理的實務問題,我舉自身為例,明明是海事院校畢業考取及格證書,卻因為船公司不願支付實習生費用,就以甲板實習生兼水手的身分上船,但上船接替的是幹練水手的缺,船上的工作是一個蘿蔔一個坑,草率的職前教育以及交接,在封閉且高風險的船舶上工作,當然有可能遭遇非常多危險的工作情況,但辦公室的長官們以為這些危險工作只是多一份程序書打勾,所以並不是每一位補資歷的實習生都能夠順利補完資歷踏上年薪百萬的航海生涯,航商為了節省人力成本,完全無視船上是一個封閉且不人道的執業環境,任何一個高空作業、封閉艙間作業、熱工作業、以及船上行之有年的應付檢查責任制的高壓環境,都有可能葬送一個年輕人的生命。訪問中,可以感覺到記者的認真與專業,有預先蒐集許多船員議題的資料,但是船上工作現場的現實狀況仍然超出記者的想像,船員工作時要面臨的現實職業安全風險超出現有文獻資料,過去曾經發生過許多職災案件都是黑數,一來在海上那種封閉環境,相關事證容易受到破壞、二來在權宜船的保護傘下,許多案件不僅不會上報,甚至連主管機關都未接到職災通報,也因此針對商船做全面性的勞動檢查,以及主管機關的依法行政顯得刻不容緩。
在協助船員職災與公司爭訟的過程發現弟兄過於老實與單純,每一個案都欠缺蒐證、保存證據意識,所以許多案件都啞巴吃黃蓮,但在沒有證據下很難突破航商精心編排的事故理由。證據不足是現階段在司法訴訟上最常遇見的困局,工會也持續宣導錄音、錄影、自己紀錄工時,才不會在發生事故時,全部的責任都要自己背。
再來,雖然海員工會與ITF合作跟航商簽訂為船員勞動權益的特別協約(CBA),看似都有約款保障船員,但實務上,絕大多數船員自己並不知道協約的內容,導致真的發生職災之後,船員常常會處於弱勢,接受低價的和解條件,主管機關從不會主動介入,船員及家屬永遠都無法窺得真相的全貌。船員職災案件層出不窮,然而許多航商態度仍然官僚、消極、鄉愿,減少賠償金額,家屬對於船上工作型態根本一無所知,更遑論和資方專業的律師團隊抗衡,要如何能夠還給職災船員一個公道?所以台灣商船船員比任何岸上企業更需要團結組織工會,方能有全面的保護與尊嚴。
最後我國船員法及相關勞動法規都沒有獲得落實,船員法明定船員有帶薪休假、有非固定加班費、儲備船員應有岸薪及勞健保的社會保險保障,結果現實是什麼都沒有,航港局制定定期契約範本,讓所有台灣船員毫無工作權保障;勞工局從來不上船進行職業安全檢查,只看公司出具的書面報告;法官對船員勞動現實根本不熟,只會照本宣科。海事政策上,縱容國內航商持續使用權宜船、使用外籍船員,沒有任何行政部門主動出面要求航商負起社會責任,面對工會的質疑,機關不是踢皮球就是管不了。台灣船員面臨太多太多的問題,每一次媒體的採訪也只能講出冰山一角,工會將會持續為台灣商船船員發聲,讓社會大眾知道,船員被嚴重剝屑的勞動現況;同時各位弟兄也要意識到,現在的勞動環境對於船員來說非常不友善,除了中運自組企業工會以外、數十年來沒有人願意為船員發聲,期待未來能有更多商船船員能自組工會,攜手共創有尊嚴的勞動新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