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弟兄大家好
今天非常難得的邀請到三位重量級的大咖專家,第一位是交通部航政司退休德高望重的前輩,退休後受聘服務於中華民國船員輔導會的董文財講師,以及工運前輩、戰將,國內第一流,文能釋憲挑戰法律,武能抗爭力憾山河,有能力、夠義氣、有思想的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以及參與過與國際工會連絡過,具有流利外文與規劃分析能力的葉靜娥講師。這次都是航運界、勞運界中最頂尖的人才。
首先,董文財講師歷任交通部,現行船員法制架構無人能出右,這次董講師來進行迄今最完整、最全面的船員法規解析。並同時帶來現行船員法修正草案解析。講師先從修法程序開始講起,修正條文如逾總法條之二分之一需要總修正,二分之一則是部分修正,然後正式進入船員法的逐條解析,董老師先從船員法總則開始講析,船員分三種:國籍船上的國籍船員、國籍船上的外籍船員、外籍船上的國籍船員,第一種可以直接雇用,二、 三種需要國家的許可,接著董老師開始講授船員相關勞動條件,老師對於許多立法當時得背景與內容都可以信手捻來,這裡最想跟弟兄分享的幾個部分。
第一,在關於工時的部分,在場學員跟老師交流,現行船員法根本無法落實,一個蘿蔔一個坑,除了法定當班時間外,仍然要持續工作,董老師也坦言最好的解方就只要增加一個人,這也是最簡單的方案。另位目前草案中預計提出二分法,將船員分為特定航線與非特定航線,其中不定期契約只適用特定航線(內航),這將會導致船員無法一體適用不定期契約,然而國際上的國際公約、MLC都沒有相關分類,面對學員得疑問,董老師也坦承確實如此,不過特定航線船員是否適用不定期勞動,需要經過工會決定,這部分草案確實可以讓工會發揮保護船員的功能。另外董老師也強調,定期契約是船上的契約,與船員個人跟公司之勞務關係無關,如果有下船有指揮監督,那就應該算是有雇用關係。最後,董老師在討論工時階段時,跟船員學員交流時,才發現若依法規規定紀錄錄工時表許多航線的船員都有超時過勞的現象,甚至利用系統限制船員無法反映真正工時,藉由本次授課學員獲得知識,講師更瞭解現實,講師與學員間教學相長。
本次船員法及相關法律可以從https://law.moj.gov.tw/ 全國法規資料庫中瀏覽。
第二場則先由葉靜娥講師主講,葉講師先從她在華航罷工期間,協助回信給國際支援的友會開始,雖然自己深受支援感動,洋洋灑灑的擬了許多文字,但工會卻不同意,在這件事上葉講師指出當時候她先想清楚自己的位置,屬於譯者還是作者,既然身為譯者,就需要照著作者的原意撰寫。從這裡開始老師帶入戰略性企業研究(SCR)概念,藉由使用SCR可以使談判成功率提升25%,要從資方角度擬工會策略和行動方針,SCR的關鍵在於找出目標(受眾)與切入點(策略),葉老師以美國汽車工會(UAW)以及緹縈救父的典故來分析,首先葉老師分析UAW對抗三大車商,藉由突襲方式的讓三大車商中的福特公司,在羞辱工會代表之後,工會直接關閉福特最賺錢的工廠,事前毫無徵兆,嚇得福特趕快妥協;在緹縈救父的案例分析中,葉老師分析在案例中,緹縈並沒有喊冤,而是先承認父親當受刑,建立溝通的基礎,但以讓父親悔改為基礎,以自己進宮當婢女為代價,換取父親不受刑,既讓皇帝有面子,讓緹縈成功救父,得到裡子。
第三場則是劉理事長帶來社會主義的概述,對於工會來說,中心是最為重要的要素,雖然未必可以立即解決問題,但這是工會的運作的靈魂,劉理事長首先指出社會主義的來源,並指出社會主義區分個人財產與私有財產,前者如自住的房子、自耕田等,私有財產則是如工廠、大土地、機械工具等,社會主義主張取消私有財產,認為私有財產是剝削勞工的原因,應該交給勞動者組成的政府,公正分配資源,並簡介了馬克思的生平,之後開始提到現有的共產傾向的政府,都走向菁英主義,藉由財富、血統、學歷等進行菁英與平民的劃分,逐漸變成精英為了穩固自己的特權階級,開始剝削平民。劉理事長提到共產主義強調階級鬥爭,但是他引用一個文明起源的名言「文明的起源來自於股骨的癒合」,所有的動物只要股骨受傷,將會失去狩獵得能力,之後便會被族群拋棄,走向滅亡,但只有人類的股骨上會有癒合的痕跡,因為人會互助互愛,在受傷後會願意互相照顧,使得股骨癒合、從新加入群體建立文明。人應當如此,工會亦當如此,各位弟兄彼此努力,協手合作走向繁榮,船員弟兄也要團結,不定期契約通過在即,只剩下最後一哩路,讓我們一起開創船員的新時代!